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赵莹莹)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提案5621件,经审查立案4791件。截至2024年2月底,99.9%的提案已经办复。记者日前从中国残联获悉,2023年,中国残联共承办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28件,包括主办15件、分办1件、协办12件。承办提案中,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福利和社会保障是全国政协持续关注的热点,占提案总数的78.5%。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9件(涉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比例就业、就业创业政策支持等)、残疾人教育6件(涉及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等)、残疾人康复4件(涉及残疾筛查、孤独症与罕见病康复、康复服务规范化等)、残疾人福利和社会保障3件(涉及残疾人养老、残疾人家庭扶助等)。此外,还有6份提案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评残标准、志愿助残等提出了建议。与往年相比,中国残联承办的2023年全国政协提案从关注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的某个单一问题转为反映跨领域、跨部门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如在不同领域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有4件,包括“就业+无障碍”(推动残疾人就业环境无障碍、通过打造无障碍环境助力残疾人走出家门就业等)、“教育+无障碍”(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文化+无障碍”(演出场所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在不同领域涉及“大湾区合作”的提案有3件,包括残疾人就业合作、心智障碍残疾人服务合作、特殊教育合作等。在不同领域涉及“标准化建设”的提案有2件,包括“康复+标准化”“残疾人服务+标准化”等。在不同领域涉及“基层组织建设”的提案有2件,包括县以下残疾人综合服务载体建设、残联组织参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等。全国政协充分发挥人才荟萃优势,委员们纷纷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关心残疾人急难愁盼,所提建议时效性、专业性、代表性、可操作性都很强,对残疾人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极大助力。记者了解到,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中国残联立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明确指出要办好关于残疾人的建议提案,切实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过去一年,提案办理工作协调部门维权部根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做好提案办理跟踪督办工作。提案如期办结后,维权部向全国政协、国办分别报送办理情况总结;次年年初再次进行提案办理情况跟踪,确保提案办理长效化落实。根据2023年承办提案所提建议,积极推动出台政策4项、开展相关工作15项,采纳提案所提建议30条。经梳理交办提案,残疾人就业问题是提案涉及最多的议题,占比达32%。中国残联将残疾人就业相关提案定为内部重点提案,予以整体推动落实。一是积极开展协商座谈、调研走访,推动形成提案办理合力。与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和北京、山东等地方民政、残联同志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研讨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赴山东共同主办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座谈会,落实李强总理为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所作重要批示,研讨新形势下帮扶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赴山西、湖南、海南、西藏等地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就业政策落地执行情况和残疾人需求实际。二是完善落实残疾人就业顶层设计,打出就业扶持政策“组合拳”。督导地方残联持续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要求,会同财政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力度的通知》,会同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开展金融助残服务工作的通知》,从技术培训、产业带动、金融服务、新业态就业、公益性岗位等多方面加强残疾人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三是用好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精准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充分动员多部门力量资源,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启动2023年全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准确掌握31843名应届毕业生基本情况提供就业服务。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2023年审核认定32万家企业,共安置115万名残疾人,网报率提升至90%。与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开展“助残就业拉手圆梦——中央企业面向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帮助残疾人求职者线上了解岗位信息和投递简历,推动中央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四是发挥先进典型和品牌宣传作用,鼓励残疾人自强就业创业。组建代表团参加第十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山东省及济南市共同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四届残疾人展能节”,展现残疾人劳动技能人才风采。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自强有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宣传,激励广大残疾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实现自强自立。与全国妇联共同推进“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项目,为首批55家“美丽工坊”示范机构授牌,引导更多机构帮助残疾妇女就近就便实现就业增收。由4位委员提出的无障碍“跨界”提案,充分体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关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建设成果惠及社会全体成员。中国残联以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为突破口,以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贯彻落实为落脚点,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面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座谈,不断配合完善立法文本。深入街道社区、老旧小区开展调研,体验残疾人最常接触的生活场景;与残疾人代表、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开展座谈,了解目前最亟需解决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根据调研座谈成果向全国人大反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修改建议。去年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残疾人就业场所、教育场所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明确规定,鼓励文旅体育等服务场所提供无障碍服务。4位委员的提案建议得到体现。二是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提升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在《求是》发表《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文章,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通知》,组织召开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学习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在官网开辟普法专栏,部署全国残联系统开展学习宣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工作。三是汇聚工作合力,多管齐下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落实委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建议,会同最高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12件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系统监督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统一正确实施。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6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据介绍,在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中,中国残联与民政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积极会商落实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关提案,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指导支持开展多项残疾人服务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关注残疾人托养、残疾人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标准化工作新需求,不断推进健全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等急需标准,支持黑龙江哈尔滨、上海浦东、江苏南京等地开展残疾人服务标准化试点。充分发挥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科研专业力量,加快残疾人服务标准化人才培养。在积极探索大湾区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工作中,指导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广东省残联和深圳大学联合举办第二届大湾区残障事业协同发展论坛,研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协商共建机制,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表明,过去五年,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下,残疾人事业领域各项工作成果显著,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保障,残疾人生活品质明显改善,残疾人权利意识和平等参与融合社会意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问题的社会关注度得到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研究更加深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也提醒我们,要不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加强前瞻性研究和战略性布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解决残疾人在城乡、区域、收入等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等不平衡不协调的发展现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